今天浏览网页看到一则辽宁首富投资朝鲜的失败的新闻,真是感慨,一个投资大概3亿多的项目,完成后每年收益是15亿收入,大概时间为50年,终于知道什么是资本家贪婪了,税率为10% 劳工工资为每个月200多元,这样的协议能成交?感觉比张茵的血汗工厂要血汗多了,商人要利益是对的但要合理互惠,仅仅一个矿石厂没有什么科技含量的产业,主要是资源,而却投资不大,居然要75%d 股权,合作50年,我想在中国就是50&股权,30年也不会有地方和你合作,何况低的惊人的劳工工资,工资一项一年就会差1000万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一个掠夺性的开发带歧视性的合作条款和卖国条约有差别吗?即便是合作也会是一个国家的耻辱丧权辱国,一开始就注定了短命的下场,要尊重其所在国家的法律。不能以对方经济上的暂时困难要挟性的开出不公平的条件,就比如我们被日本要求的21条的时期,一旦有能力了对方一定反击的,有时候朋友聊天的时候很为我们经常援助非洲很多有偿和无偿的项目感慨为什么非洲人还不念我们国家的好呢?一个朋友的朋友说他在非洲见到的很多援助项目是在国内类似的项目报价的五倍以上,把非洲人当傻子吗?反正人家是白要的人家明白所以不吭声,我们也一直看到很多中国给朝鲜无偿援助的消息,但官方也有很多项目对朝鲜是不公平的,我们很多资源是从朝鲜低价购买的,我想一个土财主就想到朝鲜搞一个不公平的条约,朝鲜还没有软弱到人人可欺的地步吧,说真的我希望朝鲜这样下去,如果有和韩国统一的时候的话,我们和朝鲜的很多问题就暴露了,领土纠纷什么的对立就多了,朝鲜和我们中国应该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但要尊重平等的方式展开合作,想这个样的合作失败别拿出来让别人可怜活该,当初合作的时候也要考虑一下对方的收益对比一下国内的,那样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吗?不是不能合作是,太贪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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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开心麦兜 于 2012-8-17 10: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