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为药家鑫喊冤了!
好久没有来这里舞文弄墨了。为何,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话题。昨天,
看到一篇报道,又来了话题,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就来这里舞弄一番。有同感的
哥哥姐姐也发表一些看法,声援也好,拍砖也好,都为了活跃论坛人气,拍砖可
要轻拍呀,谢谢啦。
「李昌奎强奸杀人案」,各位哥哥姐姐注意了没有。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杀人案判处
李昌奎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李昌奎死缓。
这样一下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自然就和药家鑫案件开始比对。
两宗案件都是故意杀人案,都有投案自首情节,都是手段残忍,都是民愤极
大;但是,药家鑫案是一案一命,李昌奎案是一案两命,药家鑫案是激愤报复杀
人,李昌奎案是强奸杀人灭口,还凶残的把受害女孩三岁的弟弟摔死。那个更凶
残,那个更应该判死刑就一目了然了。
药家鑫案件宣判时,我们一致认为,药家鑫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们一致认为法律是公正的,公正得到了维护。李昌奎案件被云南省高级法
院改判时,我们茫然了,我们不知所措,我们不知道哪个是更公正的判决。
要还法律以公正,就应该在全国的范围内把所有有影响的案件统筹处理好,
给全国人民,尤其是对法律了解不多的人们一个交代。
匆匆忙忙,写了上面这些,有不对的话,哥哥姐姐给个意见,轻拍一砖。
[ 本帖最后由 awp47 于 2011-7-7 13: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