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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两名中国人被美特工诱捕 最近已被引渡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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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两名中国人被美特工诱捕 最近已被引渡至美!!!

记者4月6日独家从权威渠道获悉,2010年被美国特工以交易为名在匈牙利诱捕的两名中国人宪宏伟和李礼,最近已被引渡至美国(本报2010年10月25日曾以《两中国公民被美设陷阱在匈牙利诱捕》报道)。

  2010年9月1日,宪宏伟和李礼乘飞机刚抵达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机场,还没入境就被匈牙利警方拘捕。一直与他们洽谈出售一种高科技芯片的“国际经销商”居然是美国卧底特工,其所“推销”的芯片已被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列入禁止出口的武器清单,而美国政府早在两名中国人抵达前一周,就向匈牙利提出了为引渡目的而临时逮捕的请求。

  两个人被拘捕的第二天即9月2日,布达佩斯城市法院便迅速开庭审理美国的临时逮捕请求,经过一小时庭审之后,法庭判决临时逮捕并声明引渡条件成立。

  此后,两名中国公民先后采取了三种法律救济措施,一是委托新的辩护律师并提出上诉。但法庭认为,之前法庭委派律师已经放弃了可能的法律救济手段,因此根据匈牙利法律,在本案中新的委托律师已经不具备上诉条件,驳回上诉请求。

  二是申请重审。但2010年11月18日,匈牙利最高法院以布达佩斯城市法院的简易引渡裁决不属于刑事终审判决为由驳回了宪宏伟和李礼通过其律师提出的重审申请。

  三是政治庇护申请。2010年12月3日,匈牙利移民局以对美国不能适用《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关于防止受迫害条款为由驳回了宪宏伟和李礼提出的政治庇护申请。

  此外,由于美国政府一直未向匈牙利政府提出正式的引渡请求,按照匈牙利法律规定,美国政府不提出正式引渡请求的话,应该释放当事人。两名中国人的律师于是在2010年9月24日向布达佩斯城市法院提出解除临时羁押措施的申请。

  但是对于这一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申请,与临时逮捕请求仅花一小时的“高效”庭审相比,同一家法院却花了长达150天的时间才作出裁决。

  记者了解到,开始布达佩斯城市法院一直不予答复,当事人申诉至匈牙利高等法院后,高等法院裁决“不答复没有道理”,就这样直到2011年2月21日,布达佩斯城市法院才作出裁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理由是:匈牙利司法部长已经作出引渡决定,简易引渡程序不需要美国提出正式引渡请求。

  据悉,宪宏伟和李礼在被引渡至美国前夕,匈牙利方面仅仅告知他们:“明天早上要早起。”感觉到要换地方,他们赶紧给家属打了个电话,但此后家属再无他们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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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点评 :匈牙利实际是美国的走狗。这些家伙采用诱捕的方式逮捕我公民是非常卑鄙的恶劣行径。我国政府必须严正交涉,拯救我公民!我们中国公民在匈牙利被羁押150多天竟被强行引渡至美国!我们是否该做些什么?忍耐是有限度的!但是我们应该有理有节让美国以及匈牙利为此付出代价!!! 两名中国人,在国外被抓住,并引渡至美国,接受美国的法律审判,值得肯定才对!这说任何人犯了于法不容的事,不论你逃到那儿,都不能心存矫悻! 美国在华的间谍可不少呀!为了同胞人身利益,我们可以抓他两个看看他的反映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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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srj 金币 +3 鼓励 2011-4-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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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抓间谍,应该抓吗?楼主要是美国人,怎么想?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像“余则成”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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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还是不够强大啊,不然匈牙利不敢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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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种无奈,中国在世界上还永远不是一个有尊严的国家,中国公民在世界上还是一个弱势群体.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实力还不强大,政府因蹈光养晦的禁铟还比较软弱,所以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国家都可以中踩中国一脚,中国公民在世界上也只能算是二等公民.
    匈牙利这样的小国家对于美国就好象奴才遇见主子一样,唯美国的马首是瞻,其行为虽然令人可鄙,但也没有什么可以只责的.怪只怪自已的国家没有足够的能耐保护自己的国民,这也是作为中国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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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srj 金币 +3 鼓励 2011-4-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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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太正常不过了,还能上法庭就算不错了,冷战时期关到你死,都不会有人知道。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怎么能证实是美国特工设得套?第二,是到底有没有拿到所谓芯片。

感觉就是上法庭就没啥大不了的,本来你干这事就是要准备坐牢当烈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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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中国的特工没美国的厉害消息也不灵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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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甘冒犯法的风险去买那玩意,就该知道所面对的风险。
这两人估计又是像买航母的那个谁又或者凤凰卫视总裁刘长乐那样,是个“经商”的解放军退役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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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充分说明这个地球上是只认实力不讲道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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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4-8 18:34 发表
既然你甘冒犯法的风险去买那玩意,就该知道所面对的风险。
这两人估计又是像买航母的那个谁又或者凤凰卫视总裁刘长乐那样,是个“经商”的解放军退役军官。
问题是也许这个积极“推销”的美国特工使用了另外一个也生产这种芯片但没有禁止出口的国家的商人的名义呢?
也有可能美国特工谎称是转口贸易,从美国合法买入然后转手呢?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推测成立,这都是所谓的“警察陷阱”,是不能作为定罪证据的。

退一步说,就算这两个人真的违反了美国法律需要引渡,也要遵守国际法中对引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所谓的“双重可诉原则”,
也就是所只有美国法和匈牙利法都认定这两个人犯罪,美国佬才有资格提出引渡的要求。
如果匈牙利没有认定这两人的行为时违法行为,美国佬根本就没有提出引渡要求的资格。
出口这种芯片的行为在匈牙利是违法的么?新闻没说,我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匈牙利的行为就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践踏。
匈牙利这次的行为根本就是配合美国佬实行了特别程序,就是为了把人交给美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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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srj 金币 +6 鼓励 2011-4-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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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s0411 于 2011-4-8 19:41 发表

问题是也许这个积极“推销”的美国特工使用了另外一个也生产这种芯片但没有禁止出口的国家的商人的名义呢?
也有可能美国特工谎称是转口贸易,从美国合法买入然后转手呢?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推测成立,这都是所谓的 ...
虽然你引用jx的发言,但并没有看出你如何反驳jx的意见。说白了,能列在美国“禁售武器”上的硬盘,那是普通人能去买的?

我们这论坛上为了下片的网友买的硬盘已经“精益求精”了,也没听说过要去买到那个层级的“武器”。

而且人家是法治国家,你能想到的什么国际引渡法原则人家律师会想不到?不要说禁售的武器,光是违法知识产权,别说匈牙利,就是整个欧洲你都已经违法了,更不要说匈牙利1999年已经加入北约,“禁售武器”是什么意思,有没有违法,只怕很容易看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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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srj 金币 +5 鼓励 2011-4-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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