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冷笑话是这么讲的:一位朋友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台手机,准
备两年付清。结果第二天,丢了。如果有人觉得体会不出笑点,那么我就煞煞风
景,简单解释一下。首先,分期付款的总额因为有利息在内,所以肯定要比原价
更高;其次,如果你全款买了一台手机但是第二天丢了,那么你就痛苦那么一下。
但是如果你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的,那么这份痛苦将持续两年,每到付利息的
时候你的心就会抽搐一下。这还只是小件的物品,如果你买的是房子或是车子呢?
那种痛苦简直不堪设想。
由分期付款带来的利弊联想出去,我不禁觉得所谓的拖延症带来的痛苦,应
该也是这样的。快刀斩乱麻地解决问题,就好比弄丢了一台全款购买的手机,痛
归痛,但是很快就过去了,而把问题拖着不解决,就好比分期付款,你得一直支
付这昂贵的利息,要命的是,这手机并不会因为你的痛苦的增加而回到你的手上。
拖延症也是一样,最后该解决的问题还是得解决,出来混的迟早都是要还得。
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那些拖延症患者不懂吗?所谓长痛不如短痛,这不是幼
儿园时候阿姨们都教给小朋友的道理么?但是有些道理知道是一回事,知道了去
不去做又是另一回事。譬如小的时候我们都要经历换牙,有的小朋友很勇敢,牙
齿一松动他们就勇敢地自己把它摇下来,但也有的小朋友因为怕痛,一直瞒着家
长不吭声,最后等牙齿歪了才去医院拔牙或是让它自然脱落,这些小朋友长大以
后牙齿自然就不整齐,有的爱美的孩子还要花费大量精力物力去做矫正,早知今
日,何必当初。
有的朋友会说,小时候的事情提它做什么,那时候大家都没有远见,不理解
有的事情的重要性。那么很多患有拖延症的都是成年人,难道说他们心智不成熟
吗?事实上我们会发现,所谓的拖延症患者,不仅在工作或学习的重要问题上拖
延,在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上也是一以贯之的拖延。他们会在考试前最后一个星期
才开始看书,会在老板下最后通牒后的两小时才熬夜完成报告,他们不会是人群
中醒目的那一批人,他们拖延结婚,拖延购物,什么事情都是能拖就拖,不到火
烧眉毛都不行动,真是要命的一群人。
但是这些人真的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所谓、不在乎吗?恰恰相反,他们
其实很在意这一切,他们比谁都更清楚那个deadline。但是这并不影响
他们始终不去行动。还记得那个分期付款定律么?他们的痛苦是加倍的。他们不
去做这件事,但是这件事始终在他们脑海中盘旋。他们吃饭的时候意识到到这一
点,他们洗澡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睡觉的时候,如果没睡着,还会意识到
这一点。如果他们在娱乐,那始终是无法放松身心的。没做完作业的时候去看电
视玩游戏肯定不会爽吧?这是大家小时候都有的体会。他们神经始终持续维持在
紧张状态,但就是没法集中注意力去做那些重要的事情。
是的,没法集中注意力似乎是件麻烦事,但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
反倒很容易集中,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集中一切注意力来排斥那件重要的事情,
这真是个悖论。总之,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不做那件事情,尽管自己知道那有多重
要。这简直是慢性自杀啊,拖延症患者就这样折磨着自己,虚度着人生,反复自
责,然后日复一日地拖延下去,直到下一个dealine的到来。
或许没有自制力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其实很多人都没有自制力,所以他
们会想一切办法来帮助自己,通过外界环境的强迫和暗示,比如考试之前断网闭
关等等。这是不得已的办法,远没有自觉做事来得高效。采用这种办法的人其实
就是接受了人都是不自觉的观点,所以他们没有办法通过高度自控来解决问题。
如果遇到麻烦他们往往会先怪罪别人而不是从自己身上找问题。错的都是别人,
这就是他们的逻辑。所以他们很容易原谅自己。等等,不是说他们经常自责吗?
是的,他们经常自责,然后马上就原谅自己,因为他们马上就找到了借口。如果
不是因为有deadline的存在,或许这微弱的负罪感都会荡然无存。他们
怪罪别人的逻辑是这样的强大以致这负罪感也会随着次数的频繁而逐渐削弱。最
后大家都累了,他们自己接受了堕落的时候,周围的人也一样。如果一个人都放
弃了自己,最后谁能帮助他呢?
所以宅男宅女的问题都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这个群体里有最大规模的拖延
症患者。他们摆出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特别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和评价。因为得不到肯定的回应,所以他们选择自我封闭,从空间到心灵。因为
这个世界太复杂太麻烦,什么事情都要自己解决,所以他们选择把问题搁在一边,
任期自身自灭。这是逃避责任的表现。如果你不去尝试,不去接受失败,那么你
就无法获得经验,很简单,最终你也无法获得成功。
拖延症的患者们其实是一群缺乏自信的人,所以他们不相信自己能有解决问
题的能力,于是才宁愿选择让问题无限期搁置。这封闭的人生啊,如果得不到外
界的帮助,仅靠自己,是否能摆脱这种窘境呢?这种疑问长久地萦绕在拖延症患
者的心中。你是不是也存在这种疑问,遇到这种困扰呢?希望你不是这样的人,
而是拥有更为自信和乐观的人生。
[ 本帖最后由 lvqinghou17 于 2010-11-23 21: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