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tiny19899 2012-8-2 17:01
首发sis——对各位吃良家的兄弟的劝告~
[size=4][color=Blue][size=7][color=Red]首发SIS!!![/color][/size]最近手头有一个案子,强奸的,当然,被抓的男人很憋屈,因为这个确确实实应该是一夜情。可悲的是他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上了一个错误的人,于是他被刑拘了。
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情:
今年2月,某男(男主人公,我们简称为A)在一女性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另外一女性朋友(女主人公,我们简称为B)。两人见面以后相见恨晚,互有好感,当晚B大醉,A将B送回家,因为不知道B家的地址,还让B在自己的车上睡了两个多小时,等B醒来以后送B到家楼下。B认为A是一个正人君子,好感度暴增,估计就可以啪啪啪。两人在日后的四个月里微信不断。某晚,介绍人某女心情烦闷,约了A和B出来喝酒,后某女临时有事先走,临走前对A交代,看B有点醉了,希望A送B回家。好吧,我不知道B真醉假醉,反正B是又躺了,根据另外一位证人事后说:两人发生关系后B曾和介绍人打电话,说当晚借着酒劲两人发生关系,还有说有笑的。于是大家都知道了,A带着据说躺着的B去开房然后啪啪啪了,第二天清晨A给B发微信:你老公不知道吧?B回:没事,谢谢关心。而后在7月中旬,B报案称A在7月上旬趁着自己酒醉将其强奸。然后,A就给抓了。而通过B和介绍的电话录音我们可以知道,B和A的事情被B的老公发现,B为了让自己老公心里平衡,选择了报案,同时,B的老公以前是干公安的。当然,B一直坚持说自己当晚酒醉不醒。
案情介绍完毕,给大家普个法:强奸不一定是要采取暴力手段对女性进行侵害才构成强奸罪,在刑法里面,利用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也属于强奸。于是乎,我想大家应该都懂了,所谓的其他手段,当然包括了醉酒。
现在的情况是:为了喜迎十八大,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检察院态度明确,这个必须做通受害人的思想工作,不然你们得证明你们当时没有强奸行为。虽然当时我很愤怒,我艹咱们中国刑事举证责任在刑诉法上面不是这么画的,你妹这事一个什么情况。当然,我等是不能和检察院的兄弟这么抗衡的。所以,我们也在努力手机证据。但是A那家伙2B,为了不让家中妻子发现自己在外偷吃,把所有的微信短信记录都删掉了。B当然也早就做了这一步,只留下上面一条“致谢”的微信。
工作我们正在协调进行中,但是在十八大的大环境下,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估计要把人捞出来不容易。现在的情况是,检察院的工作已经做不通了,虽然我们一直以来的关系都很硬。so,大家应该也懂了。如果没意外的话,可能就是强奸了,判下来,可能缓刑吧。
当然现在一切说得有点早,我们也在做对方家属的思想工作,但是好歹人家以前也是公安,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不是?
这个故事教训我们:吃良家,要选人选时间,最起码,你得讲证据。
最后真诚祝愿各位:撸得欢乐,上得开心。谢谢。[/color][/size]
大大空空 2012-8-2 17:17
看了以上内容,我觉得还有找人还得开对方老公是做什么的,公安什么的就别碰了,吃不了兜着走.
木公子 2012-8-2 18:05
也得看情况,不能降服就别硬上弓,崩断了怎么办?
XQ 2012-8-2 18:1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evalu 2012-8-2 18:24
我看了的最大感觉就是,泡妞还真需要证据保全啊~你妹的,要是微信啥都在,告个屁。
说到这里有问题啊:如果女的不知道男的把微信都删除了,她有胆量告么?所以
除非她事先知道,
destiny19899 2012-8-2 18:40
[quote]原帖由 [i]大大空空[/i] 于 2012-8-2 17:17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37693&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了以上内容,我觉得还有找人还得开对方老公是做什么的,公安什么的就别碰了,吃不了兜着走. [/quote]
这个你也可以事前问清楚,问题是,她老公是曾经是警察,有可能造成信息走样
destiny19899 2012-8-2 18:41
[quote]原帖由 [i]木公子[/i] 于 2012-8-2 18:05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38945&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也得看情况,不能降服就别硬上弓,崩断了怎么办? [/quote]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帖,这个很明显没有硬上弓,女方是趁着酒醉邀请男方上他的。只是现在酒醉是一个作为强奸的借口而已
destiny19899 2012-8-2 18:42
[quote]原帖由 [i]evalu[/i] 于 2012-8-2 18:24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39367&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看了的最大感觉就是,泡妞还真需要证据保全啊~你妹的,要是微信啥都在,告个屁。
说到这里有问题啊:如果女的不知道男的把微信都删除了,她有胆量告么?所以
除非她事先知道, [/quote]
别说有没有胆量告,搏一下的心理我敢肯定她有。告强奸,男的入狱,她是受害者,通奸,老公闹离婚,她净身出户。
你要是女的你会那么容易就放弃那一丝机会?
destiny19899 2012-8-2 18:43
[quote]原帖由 [i]XQ[/i] 于 2012-8-2 18:19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39280&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腾讯有记录的。删除了本机记录你们可以找马总小第商量下:lol: [/quote]
哈哈,这个不是那么好弄的。
我们当时也去问过了相关技术人员,他们说这个东西没有举报没有上传他们也没有保存的。
大哥那么多钱,给点过来啦~
apple612 2012-8-2 18:52
真是有点乱,这种事情竟然都能发展成这样,看来偷吃还是要把嘴擦干净点啊
destiny19899 2012-8-2 19:29
[quote]原帖由 [i]apple612[/i] 于 2012-8-2 18:52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39902&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真是有点乱,这种事情竟然都能发展成这样,看来偷吃还是要把嘴擦干净点啊 [/quote]
所以说你要有个取舍,留下证据老婆可能知道,不留证据公安假装不知道。你说你怎么办呢?
POPPJF 2012-8-2 20:42
人心隔肚,今朝海誓,明晚操戈,都已成人,不要天真
taxue3425 2012-8-2 22:52
感谢啊,楼主是警务人员吧,还能如此关心爱护我等,真是让我等好生佩服。感谢忠告。
龙之芥 2012-8-3 00:26
估计B的丈夫就是敲诈A不成,所以来这一手吧。不然B有什么好处?
cqsz2005 2012-8-3 01:34
淫人妻女者,妻女必被人所淫。良家这种事儿虽然是你情我愿。总是会出现漏洞的
destiny19899 2012-8-3 09:11
[quote]原帖由 [i]taxue3425[/i] 于 2012-8-2 22:52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46924&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感谢啊,楼主是警务人员吧,还能如此关心爱护我等,真是让我等好生佩服。感谢忠告。 [/quote]
我还真不是警务人员,是警务人员的话和检察院应该能够同等地位对话的,你猜猜我做什么的?
destiny19899 2012-8-3 09:13
[quote]原帖由 [i]龙之芥[/i] 于 2012-8-3 00:26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49885&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估计B的丈夫就是敲诈A不成,所以来这一手吧。不然B有什么好处? [/quote]
说真的,B家还真犯不着敲诈,老公以前干公安,现在退出来了做生意,也算个大老板,没必要和小屁民B玩这些。不然早就做通家属工作,检察院也能弄好了
destiny19899 2012-8-3 09:14
[quote]原帖由 [i]cqsz2005[/i] 于 2012-8-3 01:34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51069&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淫人妻女者,妻女必被人所淫。良家这种事儿虽然是你情我愿。总是会出现漏洞的 [/quote]
兄弟你讲得太具佛理了,不过说真的我还是赞同的。
我发该贴的意思是,在18大的大环境下,大家应该安分守己,努力维护社会和谐,做个好公民。
greve 2012-8-3 13:29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估计女的老公也挺有能耐的
搞了不该搞的女人
destiny19899 2012-8-3 13:41
[quote]原帖由 [i]greve[/i] 于 2012-8-3 13:29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3260419&ptid=4510158][img]http://174.127.195.166/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估计女的老公也挺有能耐的
搞了不该搞的女人 [/quote]
兄弟这话说得对了,确实是在一个不适合的时间对不适合的人做了适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