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hetao11 2010-4-4 11:18
你是否同意取消聚众淫乱罪
“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提起公诉”,这条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在网络上广为传播。22人的被告阵容,亦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记录。公众不仅好奇于“换偶”群体到底是一伙怎样的人,案件所牵涉到的欲与罪、罪与罚,更是引发争论。
avds 2010-4-4 11:32
这是公民最基本的自主权生存权强烈要求取消聚众淫乱罪
xxx大老虎 2010-4-4 11:45
按着个罪所有举行婚礼,特别是集体婚礼的,都应该被抓起来。因为参加仪式的人,都是再为一对或几对,要进行淫乱之事的男女,进行煽动与见证。
lyf9157 2010-4-4 12:19
取消不取消无所谓,但是不可重罚,因为这是公民性爱的自主权力,夫妻都知道,又没有强迫谁,为何重罚,但是不代表我支持这样的行为,因为就算这伙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道德的制裁必然少不了,这比法律还要可怕。
霹雳max 2010-4-4 12:28
强烈反对取消聚众淫乱罪,我可不希望我的儿女以后生活在一个不把换妻当一回事的风气的社会里。
好色之人是我 2010-4-4 12:36
我个人关点,夫妻间长期在一起感情能越来越深,但男女配偶吸引力越来越低.现社会流行"换妻"可调节夫妻间性生活,但不能过频还的是双方自愿.
viiv02 2010-4-4 13:05
为什么取消?不要说什么人权,做了违反道德的事情被批判不是理所应当,要什么都讲人权,小偷为了吃饭偷东西是不是也要免处罚,他组织这个和黑社会组织区别就是参与的人不一样罢了
bear38 2010-4-4 17:09
聚重淫乱违背社会善良风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倒退,价值取向向着动物界发展!
1121731205m 2010-4-4 19:28
别人的卧房里的事情,不干他人的事情,一群成年人,都是自愿,没有受到伤害,一起 乐乐,多好
wcf1 2010-4-4 19:53
坚持反对取消聚众淫乱罪,人都没有廉耻到这种地步都不惩治一下,社会岂不乱套,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这个社会需要一种秩序,使这个社会能维持稳定
hualuoyeshou 2010-4-6 21:39
李银河作为性社会学家提出这个观点是从她的学科而言的,就法律而言,法律是保护的最广大人群的根本利益,而社会风俗作为人群生活的一个重要环境,是需要给予重要的保障,所以我觉得应该暂时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应该予以禁止,直到社会风俗接受聚众淫乱的行为为止
xmjimi 2010-4-6 23:58
小弟年纪还小,不太懂这当中的事情!两个观点各有各的道理,我还是保持中立吧!
sonicdx 2010-4-7 00:00
我上来看看这个论坛板块很多人,很多不同的观点,意见,原来很多隐私看的
ludongxue 2010-4-8 16:09
不同意
虽然本人比较喜欢淫乱,但是法律还是不应该取消,现在又法律社会还这么乱,那取消了你想象会是怎么样呢,我想还是应该限制的
blacksheepyz 2010-4-8 16:30
这个罪名本来就是历史遗留产物 随着国人观念逐步开放 性自由的权利会逐渐被返还到公民的手中 不过当然还是需要先驱来为性自由权利来战斗的
yaogun 2010-4-8 16:40
小老百姓就这么点娱乐了,又不是偷不是抢,更不是贪污去包情妇
但一定要遵守自愿的原则,也要讲究卫生。我自己的话不反对,但也不会参与
含沙射影 2010-4-11 17:25
这个不属于犯罪啊,没有金钱交易,发生在大家自愿的前提下。
huanwufeng 2010-4-11 17:28
人家要这么玩,你取不取消还不是一样,人家照玩